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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137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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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2023/2/27 13:50:29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航道建设、保护、养护和开放水域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工作。
(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工作。
(四)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的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工作。
(五)黑龙江省黑河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的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工作。
(六)黑龙江省水上交通救援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上交通事故救助、打捞等相关服务工作。
(七)哈尔滨航运学校(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等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船员技术技能培训及高寒地区水运科研等工作;承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干部教育与培训、系统内干部职工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系统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站。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公路建设工程造价依据编制、信息发布和技术应用等工作;为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的审查、核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全省公路工程造价技术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
岗位序号060401、060402、060601,应聘年龄为30周岁(含)以下(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序号080101,应聘年龄为40周岁(含)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满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如下:
http://hljjt.nt-it.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
岗位序号060601(省水上交通救援中心潜水员岗,从事潜水水下作业工作,中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应聘者须上传符合《职业潜水员体格检查要求》(GB20827-2007)的证明材料。
岗位序号070106(哈尔滨航运学校专业技术岗,从事中专教学工作,航海技术专业):应聘者须上传无限航区三副(含及以上)适任证书。
岗位序号080101(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站专业技术岗,从事公路造价技术管理工作,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应聘者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本专业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②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交通部乙级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
岗位序号080102(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站专业技术岗,从事公路造价技术管理工作,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应聘者须上传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交通部乙级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照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须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5)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
(6)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笔试、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下,将按有关规定适当降低比例。
其中,笔试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调整到其他相近且满足报考条件的岗位并参加笔试。
(二)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规定办理。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1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于2022年8月31日。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须及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个人原因填写信息有误,影响审查结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缴费确认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要求,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0月14日9:00至2022年10月17日12:00前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每人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收费方式及注意事项将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进行发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在报名阶段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以减免考试费用。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成功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公共知识(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招聘岗位计划要求,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合格证明材料等)。
注:
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表名称一致。
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士及以上学位,还须提供在学信网上通过学位查询并打印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现场核查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相关链接查询本人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该岗位成绩并列考生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应届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有关要求
1.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招聘。
七、咨询与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967333
纪检监督电话:0451-51119030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9:00-11:3013:30-17:00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E94D408A16D8C02BE0530A0012AC5661&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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